杨平同志事迹材料
杨平同志自1990年考进法院以来,历任书记员、助理审判员、审判员、副庭长、庭长等职务,现为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党组成员、副院长。无论他在那个岗位,担任何种职务,都能做到勤勤恳恳,爱岗敬业,尽职尽责,默默履行着争做人民满意党员法官的诺言。
严于律已,公正司法 杨平同志时刻以“无规矩难成方圆,不正已焉能正人”作为自己的座右铭,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。无论在那个职位上,他都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以人民法官的标准仔细衡量自己,以为人民服务的理念鞭策自己。在审判业务岗位上,他参与审理了大量的民事、刑事案件,他参与审理的刑事案件就达244宗,其个人结案97宗,居我院历史新高。在平远县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案件中,他作为审判合议庭审判长,带领全庭同志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复杂繁重的审判任务。凭着他对法律的准确理解和对事实的详细调查,经他审理的每一宗案件都做到了程序合法,审查证据细致,实体处理得当,没有一宗被上级法院改判,没有一宗因为处理不当而诱发其它纠纷。
他掌握着审判权力,成为当事人百般巴结奉承的对象,但他淡泊名利,正确对待人民赋予他的审判权,在审判事业上,始终用忠诚、用良心、用道德托起神圣的天平。当事人千方百计请吃请喝,他严词拒绝,当事人到他家说情送礼,他拒之门外。如在审理一起伤害赔偿案件中,庭审结束时,已经是中午1点钟,被告李某的代理人拿出几百元让他请法官们吃饭,被他婉言谢绝。作为领导,他除了以身作则,严于律已外,还大力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,定期组织干警进行政治理论学习,利用正反典型案例教育干警,防患于未然,他所分管的庭室队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事件。
大胆创新,力克难关 杨平同志作为分管领导,把“工作有序、组织严密、纪律严明、务实高效”视为自己的管理目标,以制度建设为措施,带领刑事审判、执行、法警大队等重要部门完成法院工作。杨平同志从最基层干起,审理过各类型的案件,熟悉法院工作中的每一个岗位、每一个环节,有娴熟的法院业务知识。他结合自身丰富的经验,充分运用科学管理的方法,大胆制定各项管理制度。在任副院长后,针对分管部门人员纪律松散、作风拖拉、办案不力的状况,他通过细致的调查研究,倾听干警的心声,制订了定时学习、会议签到、来信来访处理、财务专人管理、案件按序分配、法制宣传专人联系,拒请吃说情登记、案件审查、执行款管理等一系列制度,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人、以制度管事,形成了“整洁、礼貌、刚正、廉明、依法、求实、为民”的良好风气。
“执行难”是法院工作的最大难题,但他义不容辞,主动承担管理执行工作。接手后,他意识到自己肩上担子的沉重,但是敢于挑战的他决意要打破执行工作的沉闷局面,专门组织人员对历年未执结的旧存案件逐一清理,并造册登记,根据案件难易程度进行分类,制订了严密的执行方案,全力指挥干警清理了大量的执行积案。为了营造执行声威,加强执行力度,他每年都要组织两次执行大会战,集中力量攻克执行难点。通过他的努力,法院执行工作大为改观,案件结案率大幅上升,在2005年,执结率达到了95.8%,执结标的金额1477万元,比2004年增长了53%。
关心群众,爱心为本 杨平同志经常以“假如我是当事人”的换位思维,想群众所想,急群众所急。出生在一个贫寒的山区农民家中杨平同志,在成长过程中,亲身体会到了“汗滴禾下土”的艰辛,法律意识薄弱的农民有冤无处诉、有理无处说的艰难处境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中。自投身审判事业后,他怀着对人民的挚爱之心,怀着对事业的忠诚之心,把为群众排忧解难视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。一次偶然的机会,他得知某镇十多户农民的烟款被拖欠六年之久,向镇政府请求却一直没有回音,于是他们以此为由抗交农业税,造成双方关系紧张。杨平同志亲自驾车来到几十公里外的山村,召集烟农详细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,耐心引导他们如何用法律保护合法权益,并当场依法立案,在以后一个月时间里,他带领干警四处追查被执行人的下落,伏击、跟踪被执行人,最终悉数追回了烟农的血汗钱。农民们感激地说:“盼星星,盼月亮,不如盼法院”。面对素不相识的人,即使是在自己面对生命威胁的时候,他同样义无反顾地奉献关爱之情。 1997年初冬的一个早晨,杨平同志在送女儿上学途中,忽然听到小孩的呼救声,凭着职业的敏感,他马上意识到出了大事,循声望去,只见两名彪形大汉挟持着一小男孩正往河边跑,小孩边挣扎边喊救命。杨平同志当即放下自己的女儿追上去,不顾自身安危,几经搏抖,终于与随后赶来的民警一道将两名歹徒制服。经审讯,这是一宗以劫持人质索债的恶性案件。该事迹被传开后,获得群众的一片赞声。
勤奋学习,精益求精 杨平同志深深认识到要做人民满意法官,就必须加强学习,他以“只要有一日不死之身,就有一日未闻之道”的恒心来激励自己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。在工作之余,读懂、读透法律条文,学习综合知识,这些都为他在审判工作和管理工作上提供了广阔的思维空间。他将理论寓于审判实践中,边学习,边总结,边提高,积极投身于深化审判方式的改革,有效推动了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,节省了大量的审判资源和诉讼成本,提高了办案效率。他撰写的《领取调解书一年或两年内必须行使诉讼权利是否妥当》一文在省级杂志上发表,引起了学者们的广泛关注。
杨平同志的努力得到了同志们的普遍认可,得到了组织的充分肯定。在1998年度被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,评为平远县政法战线优秀共产党员;1999年度被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“人民满意好法官”,2000年度被平远县委政法委员会评为“双创”活动先进个人,被平远县委政法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,被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;2001年度被平远县委政法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,被平远县共青团评为“十佳青年岗位能手”;2002年度被平远县委政法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;2003年度被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;2004年度“创先争优”活动中,被平远县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